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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醫療糾紛不斷,未來幾個月會更多
有個疑問一直在我腦子裡
"是不是你的孩子死了,你就有權利殺死別人的孩子?" 

是不是因為你的孩子死了,所以不管是不是醫護、消防、第一線人員的錯,你都有權利逼死他們?
即使被告不會死,因為訴訟紛紛離開自保,缺少救治而死的人,你也有權利害死他們嗎?
是不是你的小孩不在了,別人的孩子就要陪葬?
那萬一
萬一
......你的孩子,也只是別人的陪葬呢?

換個問法好了 "為了救你的孩子,能不能殺別人的孩子?" 
不是醫護警消不救不幫偷懶,而是現在制度就是那麼少人,就是那麼少器材,就是那麼吃緊
即使如此
為了救你的孩子讓他們通通過勞死也無所謂嗎?
但是他們也是別人的孩子啊......
也是別人的掌上明珠、心肝寶貝
他們父母也要救自己的孩子,只能離開自保,那你的孩子不也無所謂嗎?

唉,不通啊,不能一起活下去嗎?

是誰刪減藥品預算?
是誰控制成本限制先進器材、手術、床位?
是誰讓醫護人員超時工作?
究竟是誰把醫療環境弄到今天這個地步害死你的小孩?

是誰?


請不要自相殘殺
第一線人員也是受害者
請把彈藥拿來對付真正共通的敵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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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技巧性地跳過一件事情"萬一真的是他們的錯呢"
這樣不太公平,我們從頭仔細的研究一下好了
主辦人、主辦單位是否有任何疏失?
監管機關、場地出借者是否有任何疏失?
身為父母家人是否有任何疏失?
活動參加者是否有任何疏失?
如果以上所有人都沒有疏失

他 們 根 本  不 會 在 醫 院 裡 !

事請已經發生了多說無益
警消醫護、第一線人員也只能盡量收爛攤子、擦屁股
要究責也輪不到他們,先去找拉屎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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